期权交易功能用户使用许可及服务协议
期权交易功能的开通及使用
期权交易为东方财富期货客户端为具备期权品种交易权限的客户提供的一项软件交易功能。期权交易包括开仓、平仓、行权、放弃行权、自对冲等功能。用户若要使用期权交易相关功能,须已在期货公司开通至少一个期权品种的交易权限,并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协议及相关风险的基础上点击签署本协议,主动开通期权交易功能。如用户对期权交易功能或期权交易权限的申请及开通有任何疑问的,也可致电咨询400-980-1818。
(一)期权交易功能介绍
交易下单:期权交易沿用期货下单页面,用户可在交易页面中输入期权代码,点击买入按钮,发出买入开仓指令;点击卖出按钮,发出卖出开仓指令;用户存在期权持仓时,点击平仓按钮,发出平仓指令。
行权:期权权利方拥有行权或放弃行权的权利,期权义务方需要履行相应义务。客户端支持期权权利方的行权或放弃行权操作,用户在期权列表的持仓页面中选择对应期权合约,点击行权或放弃即可发出行权或放弃行权申请指令,实际执行时间与执行结果以交易所为准。
自对冲:客户端支持期权自对冲和期货自对冲操作,用户在期权列表的持仓页面中选择对应期权合约,点击自对冲按钮,并在自对冲弹窗中选择自对冲类型,即可发出自对冲申请指令,自对冲指令的执行时间与执行结果以交易所为准。
(二)期权交易功能的开通及使用
用户可使用期货账户登录客户端后,在客户端权限开通界面或在交易时根据弹窗提示开通和使用期权交易功能。期权交易功能在东方财富期货APP端和东方财富期货PC端中均可使用。
初次进入期权交易页面或使用期权交易操作时,用户须先在客户端阅读、同意本协议并主动申请开通期权交易功能。
请用户注意:
期权属于特殊品种,用户需满足期权交易权限的开通条件,在期货公司完成期权交易权限的开通,并在客户端开通期权交易功能后,方可在客户端进行期权交易。
用户在使用期权交易功能的过程中应当理解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则、各交易所及结算机构业务规则及客户端的相关使用协议。
具体功能以实际上线为准。
期权交易功能特别风险提示
用户在使用软件期权交易功能之前,必须仔细阅读下面的内容,以便了解使用软件期权交易功能的特别风险。
除电子交易存在的固有风险外,使用软件期权交易功能还可能存在且不限于如下的特别风险,在此提醒用户,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您承担,软件供应商及期货公司不承担相应责任:
(一)期权交易过程中若使用市价委托,市价委托以合约的涨/跌停板价发出委托,一般情况下买单以盘口的卖出价成交,卖单以盘口的买入价成交,但期权涨跌停价格可能与期权最新价差距较大,用户应注意市价委托的风险,审慎使用市价委托指令。市价委托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 在盘口行情突然发生快速变化的情况下,市价委托可能会成交在最新的对价上,与下单时看到的价格有所差异;
2. 部分期权合约流动性不足,用市价委托方式交易不活跃合约时,当用户以涨停板价格买入时恰巧遇到涨停板价位卖出的挂单,或者以跌停板价格卖出时恰巧遇到跌停板价位买入的挂单,都可能会以停板价成交,导致产生巨大的损失。
(二)期权交易在行情不活跃或快速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不保证立即成交或成交价为指定价。实际成交结果以交易所为准。
(三)期权临近到期时,存在行权履约风险,用户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比对平仓收益与各项费用,合理处置期权持仓。因用户平仓、行权履约或未及时行权履约导致的风险和结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四)期权行权、放弃行权、自对冲等申请指令发出后,实际执行时间与执行结果以交易所为准,指令发出后存在执行失败的可能性,用户应及时查询执行结果。
(五)期权买⽅开仓时⽀付权利⾦和手续费,不交纳保证⾦。权利⾦是指期权买⽅为获得权利所⽀付的资⾦,权利金一旦支出无法收回。
(六)期权卖⽅开仓时收取权利⾦和手续费,交纳保证⾦。期权卖⽅平仓时,期货公司释放期权卖⽅所平期权合约的保证⾦,保证金及手续费收取标准请关注期货公司官网公告。实际保证金及手续费金额以交易结算单为准。
(七)买入临近到期的深度虚值期权、申请深度虚值期权行权、提前行权以及放弃行权等操作可能存在风险,用户在进行相关操作时,应关注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风险提示或期货公司通知,并审慎作出交易决策,由此产生的风险和结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八)期权行权或履约时,用户需交纳手续费和期权合约对应标的合约的保证金,用户应注意资金占用风险,因行权或履约或因资金不足造成的交易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九)软件盘中显示数据仅为根据即时交易结果计算的数据,与结算数据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可能出现当日结算或行权前资金显示足够,但结算后或行权时资金显示不足的情况,如遇此情况,用户应当补足资金。
(十)期权条件单功能在条件单类型和委托价格等方面与期货条件单功能存在区别,请注意条件单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条件单功能相关风险说明请参考《条件单功能用户使用许可及服务协议》。
本特别风险提示并未阐明所有期权交易功能可能存在的风险,其他相关风险,具体请参看用户签署的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电子交易风险揭示书》等电子文书,期权交易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请参考用户在向期货公司申请开通期权交易权限时签署的《期权补充协议》及相关附件。
期权交易功能使用免责声明
用户在使用期权交易功能之前,必须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期权交易功能用户使用许可及服务协议》的全部内容,因未充分理解、理解偏差或软件误操作或任何在《电子交易风险揭示书》中揭示的风险而导致的任何交易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期权交易功能的使用与交易规则紧密相关,用户在使用该功能前应充分了解期权交易规则、期权交易特点、操作要点和服务风险,承担因使用期权交易功能可能对用户造成的风险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不了解软件参数作用、计算逻辑、执行逻辑、最大买入数控制变量,或个人操作失误而产生损失等情形,并知晓通过期权交易功能有可能存在异常并可能导致用户的交易指令错误、无效或失败的风险,用户应谨慎操作并对由此产生的损失承担责任。
用户通过期权交易功能下达的指令是否真实有效取决于当时用户账户资金及持仓情况,能否成功委托、部分或完全成交取决于当时的市场条件,软件供应商及期货公司不对委托指令能否提交及委托指令的成交情况做出任何承诺,用户应对使用期权交易功能的后果承担责任。
由于服务器、网络、软件等故障而导致的期权交易指令未发出、错误发出、延迟发出等情况而导致的风险责任和交易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软件里展示的K线图、指标等内容由软件供应商以交易所发布的报价数据为基础,采用自有统计算法深加工而成,内容仅供参考。任何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此项服务而导致的任何交易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由于其他不可预知的系统风险或技术风险等因素而导致的任何交易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本协议随着软件功能的升级将不断更新。如条款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的,其他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执行。